湖北考研成绩公布时间定了!******url:https://m.gmw.cn/2023-01/05/content_1303245414.htm,id:1303245414
今天(1月5日)
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
《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
招生考试(初试)成绩
公布时间及复核办法》
内容如下
一、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
1. 成绩公布时间:2023年2月22日。
2.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: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(初试)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,查询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。
二、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
1. 复核申请时间: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,可申请复核。复核申请时间:2023年2月22日-26日,26日后不再受理。
2. 复核申请办法: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,具体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。
3. 复核科目: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。
4.复核内容: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、是否扭曲;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;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、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。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。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。
5.复核结果反馈:申请复核的成绩如有差错,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、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。2023年3月4日后,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。对复核成绩无差错的,不反馈复核结果。
湖北省教育考试院
2023年1月5日
转自 |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